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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欠了很多外债,我们5年了结婚证也还没领,有一个4岁的小孩子,这样我还要领结婚证吗,领结婚证了是不是要帮他一起还款,他欠的钱我都不知道,等别人来讨了我才知道,老公有一套房子是按揭贷款的,这样我要跟他离婚了能要到钱吗?这样我还要领结婚证吗,领结婚证了老公有一套房子是按揭贷款的,这样我要跟他离婚了能要到钱吗?

离婚 2019-04-07 00: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所继承遗产的份额皆由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因这种继承制度的特点是各类继承人依法各得其固定的份额,亦称份额继承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能够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则可以直接完成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写明应当由谁享有子女抚养权,并且就离婚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说明。然后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就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即可。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求,但是可以受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抚养权分配的诉求。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抚养权会判给母亲,如果小孩超过了两周岁,那么法院会从有益于小孩身心发育的角度出发考虑抚养权的分配问题。
    如果有不止一个小孩,一般来讲两边都会分配小孩,除非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不然不会将几个小孩都判归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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