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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租客,出于个人原因,我想提前收回租约。合同为期半年,房费按季度支付。我已经租了一个月了,已经和房东谈过了。房东说我在搬进去之前付了很多钱来支付物业费。如果我退房,以前的物业费算不算房东的损失?我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合同中的违约金是一个月的租金。现在,主要原因是我们不了解甲方的损失是什么,包括什么。

合同纠纷 2022-08-12 2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按照租房合同中的约定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子未到期,房东提前解约需要赔付的违约金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定,如合同对租金的上限进行约定,应和房东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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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之前的物业费算不算房东的损失,我的违约金该是多少?合同中的违约金为一个月房租,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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