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新年好!我是医药公司职工,于2000年因本单位一职工建房急用钱,将单位分给他半产权的房转给我。他用5千元向单位购买那套房,我就把五千块钱交给他,他就把房产证交给我,并签订了简单的协议。我因是单位职工,我就搬进去住。2011年单位改制,房子由开发商拆迁,现房子建成了。他想要回他的房子。我不给。看来要打官司。他能违约要回房子吗?你看一下我胜算几多?他想要回他的房子。看来要打官司。他能违约要回房子吗?你看一下我胜算几多?

房产纠纷 2019-01-29 12: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先要确定房子是全产权的,如果是部分产权的,需要补交一定的价款变成全产权才可以出售,出售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再确认公司产权房子的可有产权纠纷,房产交易中心调档。
    主要是是确认是不是有查封情况。没有问题那么就签订买卖合同。委托出售人必须是有委托书的。
    如果是法人是不需要委托书的。签订完买卖合同后网络备案,备案好后接着由公司委托人提供股东同意出售该房屋协议公司章程公章要带着营业执照 ,当事人交税是按个人缴纳,契税和过户手续费用。
    安全不能光靠自己,不是专业的所以不要省那一点中介费。找中介代办会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可以正常贷款。
    如果能够成功办理产权证,购买后是商品房和其他房屋一样,70年产权的,也可以落户口。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只有具有产权的房屋才能够依法进行租赁,具体规定如下: 
    1、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进一步明确,未依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得出租。
      
    2、随着房屋租赁市场的成熟,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承认没有取得房屋产权的房屋可以用于出租,但成立的条件就是房屋所有人必须取得房屋合法的权属证明。故有些地方承认只要取得合法房屋权属证明的,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受法律保护的。
      
    3、因此,出租人或者承租人面对没有产权的房屋,可以通过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询问,落实没有房屋产权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或承租。
  •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拆迁房的房产证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房办房产证时还要交什么税?根据 税发【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销售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
    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增值税:差价*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少有住房的可以免除)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 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