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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有个孩子,他一直和别人有染。我抚养他13年了。现在我离婚了,我想起诉那个男人和我的妻子。我希望他们能补偿我在过去十年里花的钱和精神损失。他们应该有什么后果。

婚姻家庭 2022-08-13 12: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因妻子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丈夫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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