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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一个分租客,然后我是合同中的最后一个月。我想用押金来抵消上个月的租金。我可以吗?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为分租客提供任何服务。他们说我是分租客,可以随时把我踢出去,所以我没有问他们任何问题。我之前说过要打扫,但有三个月没有人来打扫。我对这里的信用有点怀疑,恐怕押金当时不会退还,但租赁公司说如果不付租金,门锁就会被更换。如果现在退还租金,押金就不会退还。如果我先违约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2-08-14 06: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 首先,对房东不退房租押金的行为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对于押金的约定在合同中一般会有作明确的说明,而其行为导致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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