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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房东(甲)把房子租给了乙方。他们签的是租聘合同。乙方后来又转租给了丙方。(乙和丙签的是租聘合同,他们签的租聘合同有法律效益吗?他们转租是不是应该签订转租合同,而不是租聘合同?)丁(我)现在把房子买了过来。我也需要住房,我也提前一个半月通知丙搬走,而且免半个月房租给丙。这样做是可以的吧。。

综合法律 2019-01-09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检查房屋转租合同的条款内容  
    (一)必备条款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二)转租合同的限制情形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二、检查转租合同的期限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以上便是转租合同注意什么 的相关内容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作了明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由于房屋转租在实践中经常发生,而且与一般的租赁相比,其法律关系更为复杂,现行法律对此所作的规定过于简单,无法解决实践中产生的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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