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但是刀子不是我拿的人不是我杀的但是我们一块的我在场现在取保出来了会收回去吗?

刑事辩护 2018-12-25 13: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伤害后果的发生,结果却出乎意料地造成了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其犯罪构成的特征是:
    1、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行为人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方面出于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据上述二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可以明确区分出其相同点和不同点。其相同点是,二者在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对死亡的结果均出于过失,既不希望也不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不同点是,故意伤害致死显然以具有伤害的故意为前提,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中则没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因此,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伤害的故意。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伤害的故意应综合全案考察主客观方面的因素,如实施行为时的场合、环境、打击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力量和频率、双方的关系及造成的伤害程度等不同情况,分析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的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过失地或意外地致人死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也就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审检察院直接起诉到中院了,那么就是说检察官认为至少得判无期徒刑。
    但是审判的主体是法官,他也可能只判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株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