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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单位是一家小学生培训机构,自我在三月份左右进单位以来,就没有签合同,15年十一月份我怀孕单位就知道了,不过也没有说过什么,就在16年2月16日上班前一天,单位领导打电话来以学校发展不景气要裁员为由要开除我,我能怎么办?我的单位是一家小学生培训机构,就没有签合同,不过也没有说过什么

合同纠纷 2019-03-28 15: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补充增加了三种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为了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衔接,《劳动合同法》修正了《劳动法》中“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可以裁员”的规定,而规定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可以裁员。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这条规定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协议,也没有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离职时,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严厉的处分。其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二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的规定。

    有无补偿那就看你能不能抓住公司的缺点,如果存在缺点并违反了劳动法,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公司补偿。实践当中有两种赔偿方法,一种是: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扣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所谓应得工资收入也就是开除之日到劳动合同到期之日的工资.
    还有一种赔偿方法就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 公司不买保险,没签合同应该赔偿员工损失。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个月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无精神赔偿。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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