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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婚后贷款买的房,现在我想离婚,请问我净身出户,银行的债务我需要偿还吗?

离婚 2019-03-11 10: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 1、法律规定男女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如果你认为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则可以提出离婚。
    2、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如果对方同意,则你可以通过此方式离婚。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则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法院判决离婚。
    3、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轨,则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同时亦可以要求法庭判令男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想他一分钱都无法拿到,这需要他的同意,否则无法达到你要求的净身出户。
  • 你好,房子如果是在你的名下那么房子属于你,但是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你要给对方一半补偿的。至于复员费如已经发放那么就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你自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计算一下就可以了。
    孩子因为只有1岁,所以一般是由女方进行抚养的,你支付抚养费。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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