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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相亲认识,之后20几天结婚,之前不知道他有癫痫,后来他发病了,他们家里人也没有跟我坦白,反而是我们的个性很不合,多次吵架,他也提出离婚,后来分居一年,我心软了,又回去住了一个多月,然后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他妈把我撵出来,他自己写了离婚协议书,然后一走了之了,从此也没有一个电话,后来偶然联系上,他同意离婚,说过年回来离婚,等过年了,他跑到我家里面,承认离婚,要求我退彩礼1万8,我也同意了,第二天去民政局却被他无情的忽悠了,然后又在除夕那一天,他带上他的两位堂哥,和他的三姨,大吵大闹,他声称要打我,又来狮子大开口叫我加钱,说当时买衣服的钱要我一个人拿,达成协议2万3,我也同意了,到了初八民政局上班时,他又变卦了,并要求我还加钱,我都快疯了,我不知道怎么会遇上这种人,请问各位好心人帮帮我,如果我起诉离婚,会花多少钱?会离成吗?他也提出离婚,他自己写了离婚协议书,请问各位好心人帮帮我,如果我起诉离婚,会花多少钱?

离婚 2019-04-11 08: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通常会依照下列原则进行: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 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2、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 除了要交法院的诉讼费,还需要支付律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
    在立案时出于省费用的考虑,有的当事人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少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实际财产,通常会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当然,一旦通知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
    最终,法院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以上就是离婚起诉书多少钱的解决内容,多涉及法院收费,建议咨询当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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