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专家们请教个事:我父亲1982年由成都军区转业到我们县城的某国营企业,当时我父亲是营级干部,上级安置了我们一家4口是一个42平方的平房,属于连接房,中间有24墙隔着是另外一户人家,原本房子是这户人家一家的但由于需要钱中间砌成砖墙给卖了。1988年企业买了3个商品楼房准备分出去,我父母经过努力自己拿了一部分钱交到企业里又得到了1个商品楼房(自己烧取暖的),1994年我哥结婚,我父亲怕我哥和我嫂子婚后闹离婚,就把这个楼房改到我侄子的名下,也就是说这个楼房我父亲给他孙子了。我哥结婚后他们单过,此时我和父母仍然住在平房,2000年重新修建了一下,把房顶的瓦换成石棉瓦了,又在后面接出去18平方作为厨房用。2008年我结婚仍然在这个平房住,因为我没有能力买房,2009年我父亲病逝,母亲也年老多病了,2011年我和妻子协议离婚,我和女儿和老母亲一起生活在这个平房里,由于家庭贫困,前年我向政府申请了廉租房,2015年10月份廉租房钥匙拿到手,经过简单装修自己花费3万元搬进去住了,由于是楼房供暖好,老人和孩子享福了,不用烧土暖气了,平房到目前空着。过年的时候我大哥大嫂还有已经22岁的侄子来我们这过年,吃饭的时候就提到房子问题了,我大哥说他以后要去住,我大嫂说不去住,到时买楼让我拿出一笔钱(因为他们这个楼房已经很糟糕了,他们四楼的几乎都搬走了),为了不影响老妈的情绪,我没有回答,基本意思是他们买楼的时候如果作为我侄子的婚房他们就要回平房住,如果不来住让我给租房,或者买楼时让我拿一部分钱,也就这么个意思,我想请教的事是我该如何处理这个平房,我应该给他们拿钱买房或租房吗?我现在的廉租房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是房产局的,条件改变他们要收回去的,我是否有权利可以变卖这个平房,我妈的意思是给我了,因为多年和我生活在一起,但我哥还想要,如果变卖怎么分配这钱?是全给我母亲,还是全给我,还是我母亲,我哥,和我3个人都有份,还有我女儿8岁了,是否也有份?多年来我母亲一直和我一起生活,我照顾老的又照顾小的,我母亲也有点退休费1700元左右。我打工挣钱也不多,日常开销加上孩子上学的费用也基本上能供上用就不差啥了,这个房子趁着我母亲还活着想明明白白的处理下,春节之前孩子的妈妈来看女儿也问过平房的事,说这个平房是否就是给女儿了,我没有回答,请教专家我该咋办?我应该给他们拿钱买房或租房吗?我现在的廉租房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是否有权利可以变卖这个平房
综合法律
2019-05-10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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