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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被车撞了,已出院一个多月,对方全责,怎么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纠纷 2019-02-11 13: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的,其中包含着两层法律关系,其一为工伤关系,其二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您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按照法律规定,构成工伤,是可以进行工伤申报、认定并且进行工伤索赔的。
    同时,对于交通事故,您也可以要求肇事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赔偿您相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住院的话)、营养费等费用。两者不会存在影响。
    事实上,单位替您申报工伤的,对您的赔偿更为有利,因为按照实践中的操作,在申报完工伤之后,社保部门也会要求您先行处理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之后再处理工伤。对于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赔偿,如果存在重合的赔偿项目只赔偿一次,两者不重合的赔偿项目分开赔偿,是各自进行赔付的,所以您并不需要担心申报工伤对您不利,相反工伤中特有的赔偿项目只有申报工伤、成功认定工伤之后才会得到赔偿,这对您来说是有利的。
  • 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误工费计算:
    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若对方无赔付能力,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以后,是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的,一旦申请执行的话,就是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履行赔偿义务,但是执行的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另外,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买了保险,发生事故后,要积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到现场进行勘验进行定损,如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保险公司就按约定进行赔偿。
    交强险优先赔,赔完后不足的有购买商业险的商业险赔,申请商业险进行赔付,赔付在不足由肇事方进行补足。另外,如果买了交强和商业之外的保险的话,赔偿是按照购买的保险险种相关规定进行赔付。
    当然,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为了减轻赔偿责任总是会出现少陪或者不赔的现象,这种情况的话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被车撞了应该找对方赔钱,对方会找保险公司来处理,给你的损失定价,然后对方拿你的发票去保险公司报销。请记住,你的损失第一责任人是对方。如果被撞了找不到对方,需要开具公安部门事故证明,如果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的话,一般来说,自己保险公司仅赔7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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