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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对于是乡镇卫生院的一名临时工,没有签订合同,但有买社保和正常发工资,现在怀孕了,医院有权辞退我吗?如果我要维权应该怎么做?对于是乡镇卫生院的一名临时工,但有买社保和正常发工资,医院有权辞退我吗?如果我要维权应该怎么做?

劳动纠纷 2019-01-19 0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临时工和合同工的区别可是非常的大。
    1、临时工就是临时请来的工作人员,这种类型的工作人员并不能像合同工一般享受到公司应有的福利,而合同工则是与公司签订了有效合同,并且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能够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
    其区别如下
    2、临时工没有社保进行购买,而合同工则需要购买社保
    3、临时工若是离职的话,只需要三天就能够正式离职,而合同工一般都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同意后才能够申请离职
    4、临时工不能享受用人单位合同工有的福利,例如合同工可以在用人单位的食堂进行吃饭,而临时工则没有这项福利。
    5、临时工的的工资是以小时来计算的,而合同工则是以月来计算。
    6、临时工不能够享受公司对于合同工的正常培训,而合同工可以参加公司的培训。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
    若上述二者不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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