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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是村支书被人无故打伤,原来已经打了几回,我叔叔并未吭声,我爸爸和叔叔找他理论,他把我爸爸从两三米的高台推下,致使我爸爸脊椎骨折,头破血流住进医院,我叔叔肋骨骨折,头被他拿保温杯当场砸伤,当时打了110和120,派出所当时只是问问就走了,现在我爸爸还躺在医院接受治疗,已经花去几千元,对方不出人也不出钱,扬言派出所要是不按他说的,他就要我们家里几个人头,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怎么维权

损害赔偿 2019-01-02 0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人打伤可以及时报警处理,如果鉴定为轻伤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并要求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殴打打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鉴定为“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者不要求鉴定的(明显不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不鉴定),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是可以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本案中如果能够找到扔东西的人应当有扔东西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4.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5.如果无法找到扔东西的人,由伤者和可能导致伤者受伤的楼层使用人根据公平原则分配医疗费以及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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