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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前几天通过中介卖了一套更名的二手房。中介有我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复印件。这些落入他们的手中会对我有怎样的坏处。

房产纠纷 2018-12-28 23: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那么,二手房购房发票由谁开,  二手房购房发票由谁开,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购房发票,由出售房屋方交纳契税时地税局代开,按购房全款开具,不收取其他费用。  将来可以用来抵税,提取公积金等。好多买房人不注意索要购房发票,卖房人图剩事也不要求开具发票。造成买房人再次出售时需要额外支付好多税费,未利用公积金贷款的也无法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2年(含2年)对外销售的,在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  
    (五)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应持依法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到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  
    (六)对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京地税营〔2005〕279号  个人购买住房销售业务申报程序  
    (一)2005年6月1日后,凡个人购买住房对外销售时,应依据税务机关统一代开发票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并填报《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申请表》。  
    (二)申请代开发票时,售房人需要提交个人合法性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核定证明、房屋交易合同书及原购房发票或合法票据(未获得住房所有权的个人,应提供其他获得住房所有权时的合法证明)。
  • 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 1、购买新交房的二手房,想直接办理合同更名手续,一般比较麻烦。
    2、如果原房主购买后虽已交房,但开发商还未到房产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可以作退购处理,这需要开发商配合,将原购买合同撤销重新签订,已交维修基金退回,已交契税不能退。《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3、原房主退购后,再作为一手房重新签订合同出售,办理正常购房手续。
    4、如果已经办理产权登记则不能撤回。合同更名不了,只能作为二手房交易处理。
  • 您看合同约定的具体履行合同的期限,如果超过了约定的期限 协商不成 ,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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