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情况如下,?我于14年5月7日购买老家一处商铺,当时选择贷款因为开发商承诺一定能贷下,后来14年底开发商通知我去银行面签资料全齐却无法贷款,所以开发商要求我交全款,后来在15年2月交清所有款项开发商承诺在15年12月31日前办理好房产证与土地证,[开发商一个负责任在我交清全款后手写合同后面]。15年底不见开发商联系我就给他们致电,他们的一个老板口气不佳,就是那种我办不了你能将我怎么办的态度还挂断我电话,非常生气所以想以无法办理证件退掉商铺,咨询了老家的律师都说这是小问题,只能等开发商办好证件无其他办法。后来过年就先将此事搁置,前天我妈妈主动去找开发商他们,他们就拿出一张房产证,是1月8号就办好也没通知我们。要求我补交2万多的面积差价,房产证将合同上的建筑面积9.45米的面积增加到10.23米,而实用面积4.9却没改变,这就变成公摊面积大于实用面积,而当时签合同也没有法律意识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开发商就说我签合同对于面积差异的问题选择了第二种处理方法故不补差价不给房产证。第二种处理方法是无论多少都补钱。?我想请问下公摊面积大过使用面积是否合理,面积更改应该是开发商与房产局恶习增加。?另外开发商推迟办理房产证,并且承诺的土地证也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办好,没有给确切时间我可以拿这条要求开发商退款吗??再者实在是都不能拿开发商如何交了差价,商铺租金合同是不是也要更改,因为商铺租金是按总价的百分比算的,我估计开发商不肯。?这种开发商代租几年业主没有使用权的情况合法吗?开发商代租五年业主无管理权。?现在一心不想要这商铺了,因为开发商态度太奸诈无诚信,就算现在补交差价,日后租金问题等也会有各种借口,这合同是合法的吗?有没有什么办法能退掉,补偿一些钱都可以。

合同纠纷 2019-01-09 11: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有多大,  
    一、一般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有多大  体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漏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另外,购房人所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需要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按照规定,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用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以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不计入公用建筑空间。  按照规定,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必须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包括楼盘面积和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以及明确公有共用部位。并要求提交的公有共用部位要与购房人购房合同附件中明示的公有共用部位一致。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需要在销(预)售合同的附加条款部分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二、商品房面积到底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面积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房屋的不同部分进行计算。分为计算全部面积的部分、计算一半面积的部分以及不计算面积的部分。  
    1、房屋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多层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2、假层、阁(暗)楼和斜面结构屋面其室内净高在
    2.00m以上(含
    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3、房屋天面上层高在
    2.20m以上(含
    2.20m)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底层、夹层、地下室中以及独立建造的自行车房、汽车库,层高在
    2.20m以上(
    2.20m)的,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作为外墙仅为装饰的,按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7、有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挑楼、全封闭的阳台和挑廊,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复式、跃层建筑中的挑空层部分,不论层高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楼梯井不作为挑空。
  • 每套房屋的公摊面积是不一样的,不是以步梯房和电梯房和固定值来区分,所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法律对公摊面积加以约束,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规定。政策主要是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执行。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 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为:
    1.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 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 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需要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之后的建筑面积。92平的步梯楼公摊面积大约在13到15平方米。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房产买卖过程中,开发商违约同样适用: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证、竣工图纸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图。
    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
    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拟定、发证。从这个过程看,要把房产证如期地办理出来,开发商起主要作用,不是开发商一家就能独立完成的。
    因此,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由可能是开发商本身存在的诸如:房产开发前期资料不全、未能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未能委托办理实地测绘手续。
    对于非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逾期办证,如房管局有关测绘级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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