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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房子过户给我,然后房产证抵押给银行贷款;钱给朋友了,如果朋友没钱还款,我会怎么样?

银行 2018-12-27 06: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怎样办理房产抵押手续这个问题,一般是: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9、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 房产过户及银行贷款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过户流程由3步骤改为2步,及进件验证-------出证两步,进件时买卖双方带身份证原件  到场,同时缴纳税费,进件后10个工作日出新产证。  
    二、按揭贷款基本要求:
    (1)面积要求60平米以上  
    (2)房龄在90年以后的房子  
    (3)贷款年限最长30年  
    (4)贷款额度为评估价值的60-70%(根据客户资质)  
    三、抵押贷款基本要求:
    (1)借款人名下有2套以上房产  
    (2)贷款额度为评估价值的50%以内  
    (3)贷款年限1-5年  
    (4)建议收费标准:贷款额的5%以上  
    四、条件特殊的贷款业务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如果要进行买卖,购房者是要通知银行的,银行同意买卖的,可以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或者办理转按揭,从而实现房屋的买卖。
      具体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 有房产证抵押的利率是最低的,一般是基准利率上浮10%-40%,各个银行不一样的,工行,建行,农行,中行等等都可以申请的,还有一个要关注的就是贷款还有评估费等费用,了解一下利率和其他费用方面的问题,平衡一下,再决定在哪个银行做。  房产证抵押贷款:即贷款人用产权房做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最高可贷产权房评估价的7成。   房产证抵押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以自有房产(住宅、商铺、办公房)作为抵押物;   
    2、银行评估其价值,给予抵押贷款,最高可达7成;   
    3、抵押物在上海,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市区房产价值在价值100万以上;房龄20年之内;   
    3.权利人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银行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申请人准备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受理。   
    3、评估公司对房产(抵押物)进行评估。   
    4、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评估报告取证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办理房产抵押。   
    6、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进行放款。   
    7、银行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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