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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在昆明找工作,收到一份广州多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的面试,58同城上投的简历,地址是无华区青年路志远大厦16楼B座,面试官是个女的说叫她甘姐就好了,聊了一两个小时,承诺说:有3-4个月的培训期,培训期间每个月1000元的食住补贴,转正后4000-8000一个月。我当时觉得互联网行业有前景,想忍忍等转正就好了,于是就答应了,后来就开始在附近找住处,等找到住处再去时甘姐不在了,有个据说叫王海霞的接待的我,公司叫先培训两天试一下,我去了两天,觉得挺简单的,然后叫我签下合同,然后说公司培训我们不是无倡的,公司与很多大公司都有合作,培训4个月结束后安排到合作公司上班,也有可能就在本公司上班,要从上海君记保理有限公司分期贷款合同20800元,之后开始6个月每个月像征性的还208元,说是如果后面18个月上班后每月还1363.56元,直接从工资里扣,共分24个月还清。还说如果4个月后没有安排到工作的话,每个月公司发1500元给我们还款,他告诉我,我们会签订一个合同,但是公司为了控制风险,怕我们今后不还学费,跟一家网络平台公司合作,我们要先在一个名为“课栈”的手机APP上购买他们公司的培训课程,还说要我们放心,这只是一个网络担保形式之类的东西。?????????最后她拿着我的手机,帮我下载了APP,购买了课程,然后说网络公司的审核是很严格的,有可能不会通过,然后让我按照他们?说的回答,只要一直说是就好了。就这样我稀里糊涂的购买了课程,签了实训协议。???????8月26号我就开始在16楼培训,结果耗了将近一个月才正式开课也没发补助,我都是借钱生活的,第二月补助才发了2000加上第三个月发2000,期间知道同学都是来应聘工作,并没有想过要培训,结果稀里糊涂就签了实训协议,培训结束推迟到2018年2月10号。我从课程结束就面试了一次,管理老师也是很久来一次,工作就是安排面试,公司就是解决不了,然后拖着有些人就认了,拖不起就走了。自己找其他工作还贷款。?????????现在公司工作没有给我们找,又要我们还款,我觉得自己被骗了。可是我手上只有实训协议,我们一起培训的人都可以做证我们是应聘工作,开始说的是在58同城上招聘的是零基础程序开发学徒,请问公司有没有购成犯罪,我能通过什么方式维护下自己的权利呢。我如果报警警察会受理吗?怕我们今后不还学费,购买了课程,并没有想过要培训,我觉得自己被骗了。有没有购成犯罪,我如果报警警察会受理吗?

离婚 2019-05-22 16: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抵债的房产不经过抵押登记不可以转卖。
      按照《担保法》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以及《物权法》第186条也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规定,债权人是不能不经过法院直接卖抵押物的。
  • 未签订合同付的加盟费可以要求退款的。
    加盟费的定义:
    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加盟费成立的条件: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所规定:
    1、被特许人(加盟方)交纳加盟费是为了获得特许经营权。加盟费可以说是加盟者获取特许经营资格的对价,有了这种特许经营资格,加盟者才得以实现资本的积累。
    2、特许人首先应有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资源,必须对被特许人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支持;
    3、被特许人开业后,特许人仍需与其保持密切联系,继续提供支持与帮助,促成其成功经营。
    可见,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需要得到特许人的持续服务这个加盟费才能成为事实。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 银行的信用卡有宽限期,只要宽限期内还上就视为正常还款,不影响信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2013年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一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二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还款日后一天还款属于正常还款,既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也不会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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