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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小老板下上班发生工伤,小老板是挂靠在公司名下经营的。我以公司作为工作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科受理后现在中止认定,原因是劳动关系不明确。这种情况我申请仲裁诉求该如何表达?

工伤赔偿 2022-08-26 03: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书可以去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属于工伤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会保障、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申报,伤者本人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障及劳动部门申请工伤。
    并且如果单位不予申报,认定为工伤后,社会保险将不承担任何费用,所有工伤待遇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 员工因为工伤认定和单位出现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主要是在员工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会出现纠纷。建议员工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存厂牌以及工资条等证据
  • 需要提供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明。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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