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孔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17年4月份开了一家日用品?化妆品?家具用品店,由于不想做了?店不开了,当时办理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现在我去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工商局的人先让我到税务局办理,?我不知道怎么办?,会不会有什么罚款的?,希望你看到我的信息以后?,能给我一个解决回复吗。谢谢当时办理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现在我去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能给我一个解决回复吗。

工商事务 2019-03-27 11: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委托代理人证明等材料。下面,关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委托代理人证明;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登记前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拟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为经营者本人的无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原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4、申请人身份证明是指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申请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体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以上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经营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组成形式”栏时,选择个人经营的,在“个人经营”一栏内划“√”。选择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家庭经营”一栏内签字。   
    7、申请书中“住所”是指申请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住所”、“经营场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经营场所无门牌号码的,应另附经营场所方位示意图(A4纸)。   
    8、领取执照人为申请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 以个体工商户为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

    2、先去政务中心的工商窗口申请字号名称或是工商所直接申办,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 知书;

    3、场地证明(房租合同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或是村委会证明一份);

    4、照片3张;

    5、个体工商户注册申请表一份(工商所提供);
  • 拆迁办法中规定,拆迁的住宅房屋用作经营使用,只要在拆迁通告发布前,依法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且房屋所有权证书、合法经营手续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是一致的,其补偿金额按照同类房屋住宅和非住宅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
  •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所以,警告是处罚的一种,是与罚款是同时进行的,除非是在处罚之前,已经及时纠正的,否则仍然有权处罚。但是,要是对处罚不服的,你可以向处罚机关的上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