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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到2014年,我和丈夫共同经营了这家钢结构公司,占股东的49%。在此期间,亏损者欠下了200多万美元的债务。本次债务发生前,经公司法人协商,将49%的股东权益转让给法人妻子名下,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根据协议,49%的股权已支付给所有股东,偿还的股权金额归其前妻所有,并偿还外债!2016年与新妻子结婚后,已婚妻子是否需要偿还之前的债务负担?法律是否会要求妻子婚后的个人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某某父母婚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和汽车!如果原来的公司破产了,所有的债务危机都解决了吗?

离婚 2022-08-27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转让后,原债务一般是由转让后的公司承担,转让过后,公司的债务是跟股东个人没有关系的,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股权转让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股东转让公司全部股权时应充分披露公司对外债务,因此为保证受让股权不存在瑕疵,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可在协议中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协议为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原股东应对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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