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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白天被打了。当时,我被殴打头部,流鼻血,脸肿。在警方的协调下,我签署了和解协议。和解书写道:我将自己承担治疗后的费用,我将不再被追究法律责任!但到了晚上,他胃痛得厉害,呼吸有点困难。他该怎么办?对方没抓住!我还能找到彼此承担法律责任吗?当时,我和孩子们在回家的路上被另一方截住,自行车抓住了车头。这就是我反击的原因。目前我能找到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吗?

争议解决 2022-08-27 20: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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