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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3年7月入职,2012年2月才签合同,现在宝宝四个月哺乳期,公司辞退我,我应该主张什么补偿,2003年到2016年老板起了三个照 ,2003年到2008年一个照,2008年到2016年一个照(2014年后就没年检),2014年12月又新起一个照

合同纠纷 2019-01-04 02: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合同未到期,公司无故提出解聘属于违法解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就是六个月工资的赔偿,而非补偿金;
    2、如果是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那么公司可以只支付给经济补偿金,支付三个月的工资补偿;
    3、如果是自己写辞职,也必须是写因为公司的原因离职或者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否则拿不到任何的经济补偿金,更不要说1个月的工资。
    4、建议要求公司出具解聘证明,并支付你赔偿金,否则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到期结束。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随时向劳动局投诉公司的不合法做法。

  • 1、租房合同一般是房客承租人跟房屋产权人即房东签订。如果房东授权委托中介也行。
    2、《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与房东签订时,应查看产权证真伪及房东身份证,以确定出租人有处分权。
    4、与中介签订的,中介的授权委托必须经公证。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规定,哺乳期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这样的,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条中指到“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具体是指:
    1、最基本的条件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非劳动者,而且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辞(就是劳动者并不愿意解除)。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3、以上两点具备,就够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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