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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告诉现单位我的社保由以前一家公司承担,现公司说只能和我签劳务合同,而且不能享受年假等福利,请问这合法吗?如果在劳务合同期间,如以前的单位不再为我缴纳社保,我是否可以申请现单位帮我补交呢?谢谢现公司说只能和我签劳务合同,请问这合法吗?如果在劳务合同期间,是否可以申请现单位帮我补交呢?

劳动纠纷 2019-02-03 16: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上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支付最长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并缴纳罚金,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单位社保开户流程:
    1、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到社保局申请开户。
    2、索取表格,填写公司参保人员名单,并复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
    4、由社保局确定员工缴费标准后,到地税部门开票。
    5、到建设银行(有的地方为农行)交钱。
    6、最后带缴费凭据回社保局登记即完成。
  • 根据规定,公司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1、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20%,个人缴纳8%,合计28%。)
    2、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障跟社会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10%,个人缴纳2%,合计12%。)
    3、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
    0.5%-2%,个人不需缴纳。)
  • 你好,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及时向当地劳动稽查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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