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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于2017年3月25日到期,已工作三年。3月2日,当地负责人对我说,公司将裁员,只给予一个月的补偿。当时,我不同意签字。我想赔偿三个月。领导说总部正在讨论。后来,他在3月15日与领导交谈,并表示总部不会裁员。合同到期续签后,他会调任我的职位,至于现在要调任的职位,我还不知道。合同到期后,如果我对转岗不满意,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和劳动仲裁吗?

劳动纠纷 2022-08-28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要分两种情况判断: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没有在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续签,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续签,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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