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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时,经济补偿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还是包括奖金,绩效,福利?我没有记录的加班费能否要求补偿?如果聘请律师,费用是多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谢谢!~经济补偿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还是包括奖金,如果聘请律师,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 2019-02-14 1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应当按以下方式计算:
    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
    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应当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支付加班费,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
    21.75×8小时)×200%;
    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标准 =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
    21.75×8小时)×300%。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即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工伤保险的本人工资是按受伤前12个月工伤保险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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