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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动我的工作地点,我不同意,但合同上规定了服务于公司所管辖项目,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吗

合同纠纷 2018-12-25 19: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事先没有特别约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调动工作地点的情况下单位无权单方变更。如果单位提出变更,员工可以拒绝。协商不成,如果单位坚持变更,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应给员工补偿。

  • 1、调岗应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企业无权单方调岗;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劳动者需遵守劳动纪律,以免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如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3、如不能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面对企业提出的调岗要求,员工如果觉得不合理,应该如何应对呢?可以在原岗位继续上班。如果单位书面通知不去新岗位视为旷工,可以到新岗位报到,但一定要发给公司书面通知,明确表示不同意单位的调岗行为。
    否则发生争议,员工去新岗位报到了,很可能被认为员工以实际行为同意了单位的调岗,单位再以岗定薪也是合理的。如果公司不让员工继续上班,员工可以拍照或报警等取得相关证据证明公司不让员工上班的事实。
  • 劳动合同法第29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变更工作岗位的内容,若需要变,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要看双方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同时,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若公司单方面降低你的工资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公司克扣你的工资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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