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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公结婚了,家里办了酒席,因为年龄不够,没有结婚证,也要了孩子,现在我想和他离婚,应该怎么办?我和我的老公结婚了,没有领结婚证,也要了孩子,我想和他离婚,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1-16 10: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认定: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 首先,年龄不够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而且结婚证也不是楼上所说从派出所领取,而是只能从当地民政局办理。现在简化了办理手续,但需要双方本人到场并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方可进行办理。
    因此,不够结婚年龄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在里很难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婚姻法》中的共同财产处理。
  •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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