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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太太想签一份婚内协议,大致内容是如果那方出轨或行为不当,那么现有财产和小孩就归另一方。请问自己写的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还是找律师办?需要公正吗?那么现有财产和小孩就归另一方。请问自己写的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需要公正吗?

离婚 2019-03-06 09: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的协议,根据内容可以分为:  
    1、分居协议。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2、婚内财产协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忠实协议。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
  • 离婚时,一方出轨,但没抓在床,财产怎样分? 你所提的问题涉及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离婚时,夫妻财产可以双方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处理。二:你提出一方出轨的问题,我想你是否想提出过错损害赔偿的问题,但从你这样提出以及实际案件处理当中来看,一般是不构成婚姻法46条规定的过错性损害赔偿的,三是没抓在床,法庭只能证据能说话,你没抓在床当然也就是说没有证据,当然即使你抓在床也并不意味着可以过错损害赔偿。
    (不排除寻找其他证据来证明对方过错来请求损害赔偿,但实务中很难)。
  • 婚内出轨,怎么进行财产分割可以根据以下来参考。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
    (一)双方协商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是协议离婚且已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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