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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名义下按揭购置房产,现在离婚,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中间有债务,协议中夫妻时间短的债务都归属南方,现在要购置一套单身公寓,一次性付清,可以购置吗,若是南方的债务不还,会有什么影响。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若是南方的债务不还,会有什么影响。

离婚 2019-01-17 10: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归属的房产可以执行,如果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赔偿受害方可以起诉,判决后,对方还拒不支付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用对方房产执行房产属于可以执行的财产;
    【2】房产不能直接判给某个人,应该由法院拍卖,再由拍卖所得补偿;
    【3】关于你说的只有一套房子,法院执行后只保证其基本生活,即留给他租房的、基本生活的钱即可。
  •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4)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婚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 协议离婚是不需要去法院的,只需要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 离婚的房产归属问题,可以参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的第19条--22条的规定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  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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