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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小区门,物业不让进,因为他收取的停车费不合理,违法在先,我拒交!不让我进门,我把车堵在门口,是否违法?是否构成扰乱公共秩序?如果都违法的话,是他他违法在先呢?还是我违法在先?那物业违法吗?在小区的道路上,划条线,就要作为停车场使用,而且未与业主协商,停车合同还规定,车被划伤,不赔,车辆丢失,赔偿5倍的停车费,你说这样的合同我能签吗?找物业领导他不见我,我只有堵门,叫他们领导出面,如果起诉他们该咋走?是否违法?是否构成扰乱公共秩序?是他他违法在先呢?还是我违法在先?那物业违法吗?不赔

综合法律 2019-02-25 02: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性质是保管费,业主拥有所有权和物业收取保管费并不矛盾。因此,总体而言,物业收取停车费不违法。  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第365条及第366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而《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
    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 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 如果车子在小区丢失了,物业不会予以补偿。第
    一、从法律上讲,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没有履行保安工作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履行了保安职责的,就不应当承担责任。第
    二、从合同约定看,物业公司的保安服务是门卫24小时值班、定时巡视,做到了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就不承担责任。第
    三、从服务性质看,物业公司的服务性质不同于保险公司,业户私有财产投保的,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业户私有财产没有投保的,谁造成的损失谁赔偿。第
    四、从服务内容看,物业公司是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公共秩序等物业的维护,不是对人的管理,更不是对个人财产的管理。因此,不负责个人财产的保管。那么,物业公司业主交物业服务费是干什么的呢?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用于支付员工工资、保洁、绿化、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养护管理、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通知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维修有关设施。其他都不允许列入物业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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