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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朋友共同买房,但购房合同没有我的名字,共同出资缴了房款。现在还剩余款8万未付,想问律师我要如何保障我的权益!与朋友共同买房,但购房合同没有我的名字,共同出资缴了房款。想问律师我要如何保障我的权益!

房产纠纷 2019-01-26 14: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现在夫妻双方共同购房比较普遍,这种共同购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那么在办理登记的时候就应该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申请登记。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说是不登记的话,是不拥有产权的。
    要特别注意几个方面,诸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要带齐证件,夫妻双方一定要把结婚证、户口本都带上,这样才能完成登记。如果是由于之前不了解政策,将共有的房子登记在了一方名下,这也是可以增加共有人的。
    增加共有人也是需要夫妻双方先到公证处办理一个赠予公证,由单独拥有的一方赠出一部分份额来,然后办理手续就可以了。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作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
    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 签约时要审查合同内容:
    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等。

    (1)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具体明确。一般购房合同都是采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文本,这里提醒购房者一定要采用正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律师一起自行拟定购房合同。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房屋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因此,签了合同还必须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不办理登记,即使已经占有或使用了所买卖的房屋,也不能取得所有权。
    通俗地说,房产证相当于房子的身份证,而房产登记簿就相当于派出所里的公民个人档案记录,身份证可以造假,而派出所里的记录想造假很难。房屋登记簿是房管部门的备案,是房产证的根据。
    为了避免纠纷,进行房屋登记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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