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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任职三年期间,是否有理由签订竞业禁止合同,每月给予300元的报酬?辞职后无补偿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纠纷 2022-08-31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结果,首先要看您与对方签订的就业禁止协议的违约责任内容,如果约定违反要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违约金,那您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对方可能起诉您,要求您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
    您就要应诉,败诉后要支付违约金,另外应诉的成本也要考虑
  • 您好!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结果是:
    1、违反竞业禁止,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 员工违反竞业禁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相关司法解释则对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并规定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竞业限制约定。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了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还可以要求其继续按照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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