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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和我的伴侣于2012年结婚。当时给我的订婚金是10万,今年收回了1万。结婚花了15000元。现在,由于感情不和,我提出离婚,并问我是否需要退还他家的彩礼钱。如果是,我需要返还多少?

离婚 2022-08-31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不满两年离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相关规定,彩礼只有在以下情况需要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离婚后彩礼是否需要归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条件不成就,彩礼需要归还;
    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属于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那么彩礼需要退还
  • 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注意不符合以上条件,还有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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