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英国留学时,为了下一年的学习生活,和我的几个朋友一起合租了一个房子,和房东签了租房的合同,为期一年,租金支付方式是每月支付,并支付了300英镑的押金。

之后我放假回国,期间因为家里的原因我决定放弃下一年去英国的学习生活,于是我打算找人代替我住在我那个房子里或者和房东协商进行退房(如果需要,会支付违约金),之后,恰巧我在英国学习时的另一位朋友(后称S)的母亲给我来了电话并询问我关于下一年去英国留学的事情,我表示我不去了,并给了他们关于下一年留学的一些建议,同时我提议我那个房子,问他们愿不愿意接手我的房子,他们当时表达出的意思是愿意但是留学的手续还没有办下来,不敢确定。(期间S母亲问过S是否看过我那个房子,S说看过,虽然后来S说那时候其实因为没想过自己要去住所以没有仔细看)

于是我在关注S的动向的同时,我还问了其他的一些人,有个别几个人也有意向接手我的房子,但我说S有约在先,我先等S的答复,之后在9.16日,S那边的学校的相关手续基本备齐,我再次确认是否要接手我的房子,S给了我非常明确的答复她要接手(有微信聊天记录),之后在9.27日的时候,S也再次和我确认房子是否能住,我给出了肯定答复(有微信聊天记录),同时,我回绝了其他几个有意向住房的朋友。

之后10.6日,她抵达英国,实际看到房子时表示不满意,不想租,想要退,但是这期间她没有去处,于是和房东沟通,付了十月份的房租(应该是没有签合同),并想要用这一个月的时间找到新的房子去住,并找到可以接手我这边的房子的租客。(S还曾经表达过愿意给我单独支付押金的金额以示补偿,但后来又反悔)并且房东表示,如果能够找到租客接手我的房间的话,押金会给我退回来也不需要我支付违约金。

然而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期间S几乎从来不会主动和我联系,也没有主动和同住的人沟通)S搬了出去,并且还没有找到下一个租房子的人,我现在面临房东要找我要违约金的状况。

后我和S母亲沟通(S联系不上),S母亲认为S没有任何责任,帮我找租客已经是仁至义尽,认为当时S跟我所做的口头约定是不作数的。然而我认为,当时S已经给了我承诺,并因为这个承诺让我失去了找租客的最佳时期(即开学前),S应该为自己当初草率的决定,和后来的沟通不积极来承担责任。

(押金数额是300英镑,违约金的数额是700英镑)

我现在也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学生,对于这些事情并不是了解的很清楚,所以想先咨询一下法律方面的相关意见。谢谢。会支付违约金)押金会给我退回来也不需要我支付违约金。咨询一下法律方面的相关意见。

合同纠纷 2019-06-12 11: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以上就是关于租房违约金怎么赔偿的解答。

  • 1、首先不知房东有没有通知你们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房东在出卖该房屋3个月前通知你们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否则你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如果不想购买该房屋,你可以主张继续承租该房屋,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体现,就是房屋在产权发生变动前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不因此期间房屋的产权变动而发生变化,因此你可以继承承租该房屋,新房主无权要求你搬出房屋。
    3、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违约金 ,由于违约金你们之间已经约定好了,那么违约金额将按照你们之间的约定来赔偿,如果你能够主张由于房东的违约带来的损害高于违约,那么你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至损害金额相平的数额。
  • 租房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
    1.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房东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时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合同上假如对此有约定的话)。注意是有权,房东可以放弃权利,但是也可以行使权力。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因出租人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
    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口头承诺的存在,那么口头承诺没有实现就属于违约的行为。但是一般口头承诺比较难举证,所以最好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将条款写明。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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