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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是厨房漏水,面积会扩大吗?是否看不见的地方也有可能渗水了?

漏水原因应该由谁查找合适,物业会公平公正吗,漏水原因会有哪些,管道安装固定问题,预留口位置问题,混凝土浇捣不到位,地面防水层,强内水管渗漏……为什么住了两年都没漏,他家一装修就漏了,会有联系吗?厨房走水的管子都有什么,进水管道,下水管道,煤气,暖气,位置在哪儿,怎么检查,有可能是

地热管漏水吗,如果是地热漏水,是谁的责任,开发商吗,房子有质保期吗,从什么时间起算,地热时间是多久,如果是开发商的

责任,最后是我和开发商解决吗,

问题没解决之前,楼上装修还可以继续吗,

根据我现有情况,我都能使用哪些电器,有危险吗,损失应着眼哪里,大白,灯,烟机,现在已经知道这些受损,还会有哪些隐性损失,面积会扩大吗?物业会公平公正吗,怎么检查,房子有质保期吗,最后是我和开发商解决吗,楼上装修

房产纠纷 2019-05-13 01: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小区物权,以停车位为例,一般来说,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1、楼上漏水,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漏水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漏水房屋负有管理义务及使用权利,对此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对漏水亦负有过错,应当由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及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共同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则为,优先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在确认损失范围的情形下,根据损坏财物的最初购买价格,综合考虑其使用时间予以折价赔偿。
    2、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侵害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7条、130条、131条

  • 1.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因此,开发商不能约定低于五年的期限,约定低于五年的无效。
    2.所以你的房屋装修了三年,还是存在漏水问题,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所以房屋漏水也可以及时找物业维修。
    4.住房大面积出现漏水现象,不排除该房屋本身就存在设计、材料等方面的问题,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房屋,应当承担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所以房屋漏水,你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违约,主张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赔偿你的损失。
    6.如果有约定违约金,按照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 就房屋漏水的责任划分,要具体情况分析。主要是找出漏水的原因:
    1、如果是房屋质量本身问题,但又过了保修期(不属于长期保修项目范围),只能由住户自己负责维修:楼上楼下住户共担费用,谁受益多谁承担多。
    2、如果是楼上住户造成漏水,则应由其承担维修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建设议双方协商解决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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