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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注册,快速提问,在线获得法律出售二手房,买方在交房日以交房没有和他的所谓的东西不符为理由不交房,合同上的东西我都有,我有换了一个电器,他就认为是我的错,我觉得这是送给他的,我并不违约,所以在中介和卖方没有认可情况下第二天自己换锁进入(小区有监控),现在我有2笔钱没有打给我,一个是户口2万(我的户口已迁出)和物交1万,对方态度极其恶劣,说一分钱也不给我,不是威胁就是恐吓,曾经还在拿到房产证当天晚上用自己手机叫他朋友打电话威胁(有录音),因我的房子有个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柴火间,买方不肯花钱买,我目前出租给别人,他就天天威胁租客要搬走或把租金给他,因租客不认可他,就恐吓要打租客,我就报警,买方躲起来,也不接电话,因当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威胁恐吓,所以警察叫我要取证,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我现在只能起诉买方了,要怎么起诉?中介调解买方说如果我把柴火间给他,就把户口2万解给我,物交1万也不给,这样要求实在过分,他想强行占有柴火间,目前柴火间我交给别人了,这样合理吗?咨询

合同纠纷 2018-12-27 17: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个人直接交易交定金后卖方违约,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依据《买卖合同》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作为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及时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据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选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追究卖方给你造成的损失、迟延履行责任,也可以合理地催告后解除与对方的买卖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者你可以选择其一行使。以上就是二手房个人直接交易交定金后卖方违约怎么处理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既然双方都签章了,且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则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按照该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对方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房屋涨价、跌价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风险,是双方当时订立合同应当有所遇见的,若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或者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履行过户手续,有权向对方主张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 1、你与对方签订的中介合同是你们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3、合同是你们的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都是合法有效的。
    4、如果对方交付定金,你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5、如果对方已经交付了全部款项,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你方进行过户;
    6、如果对方交付了首付款,贷款还没发放,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判决解除合同,但是你方需要赔偿对方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法院会根据对方的损失要求你方进行赔偿。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是协助义务。
    因此,房屋买受人是申办房产证的法定义务人,开发商负有协助的义务。 所以说,办理房产证并不是开发商的必然义务,法律规定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时承担的是协助义务。但是,如果购房合同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 那么开发商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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