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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平时骑摩托车,在过马路时和一个骑电动车的老人相撞。我的速度不快。有监测。交警说每个人都要承担一半的责任。另一方坠地后头部受重伤。现在他在医院里获救了。他的医疗费用由我支付。现在,但我不应该一直支付医疗费用。对方现在有生命危险,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后续事宜。警方尚未提交程序。今天是第二天

交通事故 2022-09-04 1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行政责任,如果驾驶人不是故意开车撞人,其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可能会被警告、扣分、罚款、吊销驾驶证等。例如,如果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撞到人的,可能会被吊销驾驶证
  • 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后期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或者是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支付,一般情况下,车方先行垫付的,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进行详细计算;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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