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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销售方)由于业务需要,代开购买方增值税发票后寄出给购买方,但由于发票信息有误,被购买方退了回来,在退回过程中发票遗失,已经跨月,请问我公司现在应该如何操作才能拿回损失代开购买方增值税发票后寄出给购买方,但由于发票信息有误,请问我公司现在应该如何操作才能拿回损失

房产纠纷 2019-05-16 12: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现在税务是“以票控税”的方式管理增值税的,这里的“票”就是指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而普通发票又有很多种类,如商业销售发票、工业类发票;冠名发票;出口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等等,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普通发票会有很多种叫法。现在专用发票全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每月申报期内企业申报前将上月开具专用发票情况进行抄税,现在普通发票大多数区域也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这样抄税就将企业上月销售开票情况全部纳入金税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所有抄税数据最终汇到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库,由他们做最终的比对。
      如果不开票,尤其是专用发票,你们可能得到的“好处”:
      隐匿收入。就是将实现的销售收入可以不入帐,从而达到减少销项税额,少交增值税税款的目的。这种情况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并查实,会被定为偷税,
  • 购买增值税发票的流程:
    1、如果本月没有报税,需要报税以后才可以去国税局购买。
    2、如果没有报税,需要报完税在开票系统中抄税,清卡之后才可以去国税局购买发票。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带着上次购买发票的最后一张发票的记账联,发票购领手册,金税盘,公章即可去国税局购买发票了。
  • 遗失发票,不等于丧失维权资格?  法律人士认为: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而非证明购销关系的惟一证据。在“三包”有效期内,购买者可以凭发票或“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如果购买者丢失发票或“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商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仍应当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法律责任。

  • 1.没有发票(得不到理赔)。
    2.保险公司审核很严谨,缺一不可。
    3.没有发票等于没有费用,是得不到理赔的。
    4.建议:如果哪里理赔过可以要求开具分割单和发票效率一致。
    5.如果(丢失)本次理赔就(没有希望)。
    6.如果是车险理赔咨询下具体审核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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