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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又再婚男方也有一个孩子请问女方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离婚 2019-01-30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离异再婚生育条件  ①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木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6)夫妻另一方所持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孩子的姓名、生育时间、孩次的证明);  
    (7)夫妻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再婚生育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丧偶一方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于何种病、死亡时间的证明);  
    (6)夫妻丧偶一方身边留有两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要分别写明两个孩子的姓名、出生时间);  
    (7)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8)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再婚前夫妻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再婚前夫妻另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女方或男方的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确认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证明材料。
  • 象你这种情况,不属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  这是因为虽说你离婚且再婚后没有生育子女,但不能保证你的原配偶再婚后不再生育子女。  如果你原配偶在再婚后生育了子女,那么,你现在的子女就会有同父异母的兄弟(或姐妹),这样,孩子的独生子女身份就不存在了。
      更何况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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