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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房已付定金和首付,但担保公司让交担保费,如不交就不给贷款,我的基础材料完全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可以不用追加担保公司。如退房定金和首付能全额退回吗?

房产纠纷 2018-12-30 17: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适用情形可退定金,情形如下:
    1、合同没签成功
    定金只是准备签合同,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即可视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定金应予退还,这里退还主要是因为合同都没签订成功,原因都不是双方的过错和责任。
    2、不可抗力和其他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比如正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银行内部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若当事人无过错,则双方就互不担责,定金应予退还。

  • 1、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2、购房者在交纳完首付款后原则上是要立即签订购房合同的,但是如果中途要求退房的,开发商有权要求扣除购房者一部分的违约金的,因为从购房者交纳定金的时候该房屋买卖行为就已经形成了。
  • 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定金是一种金钱担保方式。定金是通过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或者解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2、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3你的条件,是自己要求的条件还是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如果是约定的条件,因开民商没达到则定金应双倍返还。如果不是约定的,只是你自己要求的,你无正当理由不买房的,定金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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