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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补建暂住证号不符不能预约科目4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3-01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驾驶员被判交通肇事罪驾驶证会吊销。严重的话,不得再办理驾驶证。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机动车驾驶证需要依法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 一、办理条件:   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二、提交的材料: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3张。   
    三、办理程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由办证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2、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办证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专职或兼职暂住人口户籍管理负责人到属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四、办理时限:   证件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发给证件。  
    五、费用情况: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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