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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需半年后才得到房屋,现原价出售给我,是否属于二手房交易? 二手房买卖双方需缴纳什么税费?

房产纠纷 2019-01-10 2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二手房交易的税费中,各项税费由哪一方承担都有相应的规定。但现实情况是,在二手房买卖交易时,税费全部由买方承担的情况居多。税费由买方承担有时候可以作为一种谈判筹码,以达到更低的购房价格,因此买方承担税费成了常规做法。
    不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规范,以及国家对该市场的调控不断深入,这一现象开始发生转变。  不过虽然买卖双方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由哪方缴纳相关税费,但是,在具体的办理过程中,比如前往税务局纳税的过程中,必须以法律规定的那方的名义办理。
    换句话说,出你的钱,写我的名。
  • 二手房买卖要交哪些税费,  
    一、二手房买卖要交哪些税费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
    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
    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
    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差价*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二、买二手房房屋税收由谁缴纳  
    1、双方未约定,那么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的税费。  
    2、约定由下家来承担所有税费,上家只管“到手价”。这种约定对下家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签约后到交易期间,税收发生变化,那么增加的税收只能由下家承担了。  
    3、做低房价。双方为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缴税,通常会将正式买卖合同中的房价做低,再以“装修款”或“房屋补偿款”的名义支付差额部分。此种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是逃税行为。而且,做低的合同价经常在缴税的时候遇到障碍,被税务部门认为合同价过低而要求按评估价缴税,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常常会为了增加的税收由谁承担而产生纠纷,但一方不得以做低房价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 中介费纠纷:通过中介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因为种种因素,致使终究合同无法实行,想要回中介费,中介公司却不退回,索要中介费纠纷也是多见的房产纠纷之一。这种状况要具体疑问具体分析,看一下致使合同无法终究实行的因素是不是是中介方面的因素导致的。
    签定三方协议时,能够在协议中对中介费的退回状况进行具体的约好,合同适用意思自治准则,合同内容不违背法令强制性规则,对合同签定方均具有法令效力。

  • 一、营业税:
    1、房产证满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产免征营业税;
    2、房产证不满2年,按照
    5.55%缴纳营业税;
    3、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房产证满2年的按照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上次购买价格—现在出售价格)*税率
    5.55%;
    二、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卖方缴纳,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房产证满五年,并且是卖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2、卖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产或房产证未满5年,按照1%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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