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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我老公离婚有3个月了,当时是协议离婚,孩子归我。现在我跟小孩的户口要转过来,男方不同意,小孩9月份要上小学,如果男方一直不同意,像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我跟我老公离婚有3个月了,当时是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如果男方一直不同意,像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2-15 1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产一定是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才能开始继承的。至于你能否继承你父母生前的遗产,要视情况定。只要你没有违反继承法相关的规定,以及他们没有在立遗嘱的时候反对你继承,你即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你是否是他们的孩子,不是一本户口本能证明的。公安户籍部门、档案所在地等都可以证明。继承遗产中,如果涉及到不动产需要子女证明的话,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地开具证明。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首先就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的,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因此,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异地可以办理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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