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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公结婚三年半了,有一个一岁的孩子,男方家里由于孩子是女孩所以不管不顾,婚前男方有两套房子!婚后我们有一套按揭的房子,还有一个店,还有一辆车,老公有30万存款,店名是我的名字,除了受孕期一年时间以外,其他时间店都是我们两人在经营,房子的贷款以及家里所有的开销都是店的收入,如果离婚,我可以得到什么?孩子归哪方抚养?男方最近要偷偷把店转让,我该怎么办?如果离婚我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离婚 2018-12-26 19: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规定: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夫妻离婚后,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而夫妻在婚姻期间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双方就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等事项应当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就房屋进行分割以及贷款处理。
  • 登记后她家给的财产可以视为是婚后赠与,主张按共同财产。如你有证据证明她转移财产的情况,可以主张他转移无效,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如知道转移的线索,也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查。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离,你得认真准备财产的事。登记后你为结婚所欠的债务是共同债务,但为为借亲戚的一般法院不认定。离婚案件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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