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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就是我在宿州的新二中对面买房,但是不知道有没有房产证,有人给我说是政府给学校盖的房子,说没有房产证,但是卖房子的说有。我现在很纠结,定金都交过了。有没有房产证,有人给我说是政府给学校盖的房子,说没有房产证,定金都交过了。

房产纠纷 2019-05-26 13: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在离婚时是需要分割的。
    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有协商分割和法院判决分割两种方式:
    协商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就房屋怎么分割的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约定,离婚后按照该约定分割房屋。
    诉讼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对于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难以达成协议,争执不下,因而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房屋进行分割。
  • 首先,你所购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是什么?一般来说,房东不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根据政策规定无法办理的,比如违章建筑、农居房等。
    2、产权有争议的或无法明确产权人的。
    3、未到办理时间的,如新建商品房未完工或未办理土地总证的。
    4、因个人原因不去办理的。对于第1种情况,我认为我不用考虑,购买这样的房子无法保障你的权益。对于第2种情况,应当在争议解决(诉讼或办理公证)后,方可购买。对于第3种情况,你可以先和房东订立一份预约购买协议,在产权证书可以办理后,再订立正式的买卖合同。对于第4种情况,应当要求房东立即去办理产权证书。其次,如果你所购买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书,一般的解决方式不是无条件征收,而是找到该房的合法产权所有人,如果你不能证明该房确属你所有,那么有可能就提供一套房屋给你居住(保障你的居住权),但产权不属于你所有。最后,买房子的最基本要求就是产权明晰,不存在争议或瑕疵。最基本的就是要有房屋产权证书,一般是三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其他资料就可有可无了。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
    1、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
    2、小产权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明,所以不具备过户的权利。
    3、如果遇到政府或合法开发商征用小产权房产占地的情况时,小产权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无法得到相关的补偿。因为该小产权占有的土地属于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补偿款会直接划给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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