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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了孩子归女方,现在男方要把孩子要回去,我想把户口签到原地,但是孩子出生证男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 2019-02-03 09: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离婚需要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才能协议离婚。你们可以自行协商。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一般来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
      子女抚养:2岁以下一般归女方,10岁以上征询小孩本人意见,2岁以上,有法定情形的,可优先考虑抚养权。
    总体原则是以对子女成长有利为原则。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一般为月收入百分之20到30。
  • 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一点只有两个办法: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
  • 一般看经济条件,哪方更有能力抚养孩子。如果协议给你抚养权,她想争回抚养权那么她必须证明,孩子在你这里不如在她那里生活好,还要征求孩子是否愿意跟她住。最主要的是要证明你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比如孩子吃不饱穿不暖,没人照看,经常打骂孩子,住处不安全等等都是理由,如果这些你都做的很好,她是要不过去的。除非你孩子自己提起诉讼,不想和你一起生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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