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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我婚前一套回迁房,办房产证的时候已经结婚,房产证写我个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纠纷 2019-03-01 08: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那离婚时,这房子的产权是男方的,从产权份额上来说,女方没有权利分割。
    2、但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婚后共同归还了贷款或者借款,女方有权对共同还款部分和相应的房产的增值部分获得补偿,补偿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
    3、男方有外遇,女方得提出铁的证据,法庭才支持女方获得补偿,否则只是空谈;

  •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 你好,
    一、房产置换后仍登记在老公名下,是老公的个人财产,离婚中此房产不参与分割,但老公要提供完整的房产置换证据,否则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老公与母亲有协议,要认定协议的效力同时经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
    三、置换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依法平均分割。
    四、女方父母的财产赠与或遗嘱,都要看赠与或遗嘱的内容,是否与男方有关。
  • 婚前一方父母赠与小夫妻的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俩名下,或者有赠与协议约定是赠与当事人双方的住房,那么该住房产权属于小夫妻共有的财产。  父母可以在夫妻俩离婚时授权收回赠与夫妻俩的住房,因为小夫妻离婚之后会分割该住房产权,严重违背了父母赠与住房的初衷,父母可以申请收回赠与的住房。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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