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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个问题:由镇政府主导出售的集体土地,在办理完迁户口,拿到不动产证和规划证的前提下,在该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能否办理到房产证?这种房屋可否作银行贷款的抵押?在办理完迁户口,在该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能否办理到房产证?这种房屋可否作银行贷款的抵押?

银行 2019-01-15 17: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目前的政策是不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也就是说集体土地无法办理房产证。《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
    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 不动产证二手房,证件齐全,产权清晰的二手房是可以购买的。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集体办的房产证,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可以转到个人名下的。
    小产权房买卖: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三、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 通产该情况下,关于继承房产的出售问题,具体解答如下:   
    1、继承取得父母的房产的,房产过户后即可以出售。
    2、继承取得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
    3、将房屋人被继承人名下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后,该房屋在法律上即属于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可以依法行使所有权。可根据个人意愿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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