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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15年4月23入职现在的公司,于2016年2月24生育一孩,公司拒绝给我产假奖励假,按照我所在城市广州的计划生育条例,我可以享受到128的产假,但公司只给到98天,哺乳假也只给了六个月。医疗保险12月到公司现在还没有打到我的账户上,公司还在我哺乳期内给我调岗降薪,一月的工资现在也没有发。如果劳动仲裁我需要搜集哪些有利的证据,让自己获得最大的赔偿。因为我们公司的考勤是手写,我只有复印件,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还是一定需要原件?谢谢!如果劳动仲裁我需要搜集哪些有利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还是一定需要原件?

仲裁 2019-01-30 12: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哺乳期的特殊保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哺乳期内的特殊保护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但并没有规定不许调岗。关于调岗,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调岗分为双方调岗和单方调岗。双方调岗: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单方调岗:用人单位有三种情形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
    3、劳动者因工致残达到在一定等级范围,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合工作。
  • 除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是没有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可从中代扣个人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按规定是给的是全额工资,而不是支付基本工资。 由于公司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所以产假工资也叫生育津贴是由社保中心进行核定并支付的。一般是先休完产假之后,职工将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交到公司,由公司去办理相应的领取,再转付到你手中。
    如停缴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或社保部门投诉解决。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调岗有两种形式,其
    一、协商调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其
    二、法定调岗,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综上,调岗降薪均为劳动合同的实质内容变更,必须以劳动合同作为约定的先行依据或有调整岗位的法定理由,否则你有权拒绝,要求公司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若公司不同意,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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